第251章

3个月前 作者: 公主味儿的西红柿炒蛋
    他大抵是疯了,跟着玉无净和山矾宗兜兜转转去救宋纤云。


    不。


    他救的是小雪团。


    小雪团身上的秘密真多。


    慕楚钦想,自己可以靠着这个秘密,离强大又近一截。


    至于洛星河气运之子身份,他就手下留情,不抢了。


    气运之子都活得这么窝囊。


    这个身份他不想要。


    他要为自己活着。


    不想为别人付出这么多。


    ……


    但他还是为别人,为门派而死了。


    手中的魔军令魔气肆虐,远方的魔兽即将踏破剑一派的大门。


    慕楚钦立在半空中。


    那些叫他大师兄的鲜活面孔再度浮现。


    狂风阵阵,衣袍猎猎。


    慕楚钦开启了魔军令。


    “只要心中从善,心中有大义,就不会入魔。”


    这是他的大义。


    魔气洞穿慕楚钦的身躯,鲜血在半空中泼洒。


    沉重的身体变得轻飘飘的,他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,从空中跌落。


    慕楚钦艰难地喘息着,仰望着已经覆上血色的天空,微微翕动淌满血污的唇瓣,轻声道:“师尊,看啊,我没有入魔……”


    “我没有活在别人的闲言碎语中……他们说的不算数,我做的才算。”


    挺好的。


    这么快就可以去找师尊了。


    第249章 权尹婵娟原著篇


    权尹婵娟是喜欢的宋纤云的。


    小时候小团子般,在他身上挂着,像个小挂件。


    牙牙学语,蹒跚学步时,牵着他的手,摇摇晃晃,乖乖地喊:“师尊……师尊。”


    权尹婵娟不喜欢收徒。


    但第一次觉得“师尊”这个称呼从心底让人欣喜舒坦。


    他捏着小云儿的白嫩的脸,央求他多喊几遍。


    宋纤云扭着娇小的身子,趴在他腿边,毛茸茸的小脑袋就搁在膝盖上,听话地唤:“师尊,师尊……”


    养孩子是一件挺让人高兴的事。


    他抱着宋纤云,给他洗澡,洗头。


    每天早上,把他叫醒,看着小纤云睡眼朦胧,纤长浓密的眼睫微微湿润,爬起来都自顾不暇,还要先甜甜地行礼:“师尊晨安。”


    权尹婵娟动作轻柔地给小人儿穿上衣服。


    把他抱起来,去吃灵果。


    纤云就软软地趴在他肩膀上,有时双手拂过权尹婵娟凤眼上的眼睫,说:“师尊真好看……”


    宋纤云丢过一次。


    是权尹婵娟在妖界边缘丢的。


    他让宋纤云乖乖坐在结界里等他杀完妖兽回来。


    结果他实力不济,反被妖兽打得个遍体鳞伤,奄奄一息。


    结界因此破了。


    宋纤云被蝶妖抓走,而他只能在地面眼睁睁看着,无力回天。


    他晕倒了两天。


    封容和杜玉珂守了他两天。


    等再深入蝶妖巢穴,他们已经不抱希望时,却在一堆虫茧中找到了熟睡的宋纤云。


    手里还紧紧抱着一只鸡。


    一鸡一人没有沦为幼虫的食物,运气占了大部分。


    正好赶上幼虫结茧,否则早就被啃成了两副骨架子。


    一个鸡架,一副人骨。


    那只鸡不是鸡。


    宁时珍本来要丢进仲景峰的,却被宋纤云拦住了,说是孔雀。


    漂亮的孔雀。


    小纤云心性纯净,能通透万物本身。


    权尹婵娟闻言,用洁净术给鸡洗干净,表面黑色的尘垢被洗干净,确实是只孔雀。


    大半边翅膀都已经被虫子啃噬,还好宋纤云摸出了丹药,给孔雀喂上,才让它捡回一条命。


    白色孔雀,出现在妖界,身份大多不一般。


    恰好狐族王子前些日子被追杀,被宁时珍救下,还在仲景峰养伤。


    宁时珍就让狐族王子把昏迷的小孔雀带回妖族。


    后来狐族和妖王缔结婚约,闹得沸沸扬扬,山矾宗隐时避世,并不知晓。


    再长大些,宋纤云能自己穿衣了,还能定时去给权尹婵娟请安。


    小少年的动作带着礼貌尊重,但从不疏离。


    权尹婵娟看书时,他就盘腿坐在旁边,点香煮茶。


    在递过茶盏,微热的指尖触碰时,权尹婵娟会快速地把温度合适的茶盏接过。


    像触电一般,不敢多停留片刻。


    最开始,权尹婵娟把这归咎于孩子大了,自己不能像小时候对他亲昵,所以造就了现在的稍纵即逝的逃离。


    宋纤云长大了,身形高挑,那双眸子总是水光盈盈,会说话似的,容貌是三界绝无仅有的。


    他不常犯错,就是御剑之术久久学不会。


    权尹婵娟无论教多少回,宋纤云只要飞得稍高一点,便会脸色苍白,身形摇晃。


    修士不会御剑飞行,天大的笑话。


    权尹婵娟就一遍遍耐心地教。


    两只手握住宋纤云纤细的手腕,引着人在剑上操纵灵力。


    天一峰很高,高耸入云,风大云多。


    权尹婵娟站在宋纤云身后,闻着风带来的甜腻的清香。


    那是宋纤云身上的味道。


    一个爱吃糖,爱吃宁时珍做的甜酒汤圆的孩子的味道。


    权尹婵娟在这抹馨香中不知不觉地沉沦,直到入梦时,宋纤云躺在自己身下。


    他被流星从黑幕划过的黏腻冰冷所惊醒,权尹婵娟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对徒弟,从小养大的徒弟有不一样的心思。


    那张在小时候就窥见精致的脸庞长开后,权尹婵娟就对宋纤云心乱如麻。


    那种感觉很难受。


    就像是一张大网网住鱼虾,清晨浓稠得拨不开的浓雾,地窖里永不见天日最深处湿润的泥土。


    无时无刻都在侵扰着权尹婵娟。


    他在想,自己怎么能对自己的徒弟动情。


    他甚至有时情难自抑,会在脑海中回想他握住宋纤云的手教他练剑时的感触自味。


    他面上对宋纤云愈发冷淡,内心就越滚烫热烈。


    宋纤云及冠那天。


    他亲眼瞧着他日思夜想的纤云在朦胧的屏风后,沐浴焚香。


    权尹婵娟当时脑袋里的那根弦彻底断裂,嗡嗡地震得他意识混沌。


    到他给宋纤云柔软的青丝束上发簪时,他的手都是颤抖的,因为他满脑子都是宋纤云在自己身下的模样。


    这样的想法可耻至极。


    及冠礼结束后。


    他念了三遍《清静经》。


    半夜,没忍住敛去气息,跪在已经熟睡的宋纤云床边,献祭式地把吻落在呼吸平稳的人儿唇上。


    爱意在黑暗里生根发芽,滋长抽枝。


    汹涌澎湃,在天明时,又渐渐褪去,悄无声息。


    权尹婵娟是厌恶这样的自己。


    但是唾弃过后,还是会忍不住靠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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